2013年5月27日清早一上班,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山城区法院转发来一封“喜报”。这封“喜报”是山城区委、区政府发给市法院的,主要是对山城区法院近两年来工作的肯定,内容如下:
市中级法院:
2012年,山城区法院在贵院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市委“1123”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山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深化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工作记住,持续提升队伍素质、全院整体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特别是执行工作连续3年全市第一,案件质效名列全市前茅,建成多功能诉讼服务中心,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执法共建月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获得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好评。在近期召开的全区政法平安建设暨信访稳定表彰大会上,该院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立案庭、金融庭荣获“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特向贵院报喜,并真诚地表示衷心感谢!恳望贵院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山城区的工作,共同携手为全市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先行先试走在前面作出积极贡献。
看完喜报后,全院干警为之振奋,纷纷表示虽然只是一张小小的纸片,但却有极大的鼓舞作用,辛勤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一致肯定,以后干工作的劲头更加充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