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上午,山城区人民法院在西楼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一村一法官”活动再动员大会。我院党组成员及各庭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动员大会再次强调了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每周至少一次电话沟通、每月至少一次进村走访、每季至少一次送法下乡、每年至少一次工作通报”的“四个至少”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进行了活动部署。第一,再次确认“法官村长”的包村范围,落实“一村一法官”联络点牌的悬挂工作,督促“法官村长”名片的发放,及时有效地将包村责任具体化、规范化、严格化。第二,结合我院编印的村民广播稿、居民公开信、法律宣传海报、《法官说法(第一辑)》,根据负责区域的具体情况,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社情民意、宣传法律知识、帮助群众解决诉求。第三,加强活动过程中的监督工作,确保各项群众工作透明化,对群众不造假、不敷衍,真正实现人民法官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