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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立案大厅落成一周年充分发挥窗口作用服务群众

  发布时间:2013-05-20 08:45:29


    2013年5月16日是山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落成一周年的日子,就在这一天,立案庭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了2012年度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这是对立案庭全体干警一年来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他们今后能更好、更便捷服务群众的一种激励。一年以来,立案庭全体干警充分发挥职能,为贯彻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精神,创新立案工作机制,畅通立案渠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诉讼权利作出积极努力。

   一、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服务,形式多样地创新立案便民措施,强化司法为民成效,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诉讼权利。强化规范立案、文明立案、廉洁立案。杜绝不规范、不文明、不严肃、随意性过强等立案问题出现,突出强调廉政建设和廉洁立案。

    二、进一步提高立案审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严格掌握立案工作的程序和标准,建立案件咨询制度,加强与审判庭室沟通。当接触到新类型案件,立案庭及时与审判庭联系,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完善重大、敏感、疑难案件立案问题的调研和处理能力,控制潜在矛盾激化,坚持请示报告制度。

  三、对立案调解、分流、过滤、疏导工作进行考核,把和谐立案和立案质量作为业绩考核的核心标准,建立体现先进理念、激励工作热情、有利于全面提高立案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的考核标准。

  四、重视判后答疑工作,实现判决和社会效果统一。为降低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抵触情绪,减少涉诉信访,树立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理念,我们在加强裁判文书说理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判后答疑工作,在立案庭设立判后答疑窗口。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法院裁判,能够清楚的知道案件是“怎么判”、“为什么这样判”,起到以案讲法、普法的目的,同时,引导其服判息诉,减少不必要的上诉、上访或缠诉。

    五、做好涉诉信访稳定工作,立案庭始终把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屏障,不断完善立案信访窗口的设施,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立案信访接待的“软实力”。

  立案庭全体干警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窗口工作,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今后的工作当中。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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