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淇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培忠受院长贾立新的委托,将5万元执行案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魏营虎家中,值此一起以“村民委员会”这一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人魏营虎系淇县西岗乡余庄村农民,因在田间作业期间被农用电击伤致残,2005年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该村村委会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但是,由于余庄村集体经济薄弱,赔偿款长期拿不到手。在淇县县委书记朱言志接访中,魏营虎摇着轮椅到县群众工作部上访,要求村委会履行赔偿义务。淇县法院在县委书记朱言志的支持下,多次做西岗乡和余庄村的协调工作,主持申请人与余庄村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余庄村多方筹齐了案款。
为了给全国“两会”营造一个稳定社会氛围,淇县法院执行干警牺牲节假日,以县委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为后盾,夜以继日地协调各方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渠道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终于使这起村委会为被执行人特殊主体案件顺利执结,请执行人魏营虎拿到了执行款,从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