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省高院安排部署了“三同步、两公开”工作,年后第一天,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第十五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后,鹤山法院党组积极部署2013年工作,决定在“三同步、两公开”方面先行先试。经过多层面的征求意见和深入讨论,该院认为庭审“三同步”的实现需硬件设施的支持,无法立即实施,应尽快配置硬件、培训人员。而在裁判文书中公开展示证据、公开展示法律适用是提升裁判文书质量、降低上诉、申诉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减轻判后答疑压力的有效途径,应立即实施。因此,该院在召集各业务庭骨干、正副职研讨,证据展示、法律适用展示模拟制作研讨,党组会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制作中强化证据分析和法律适用评析的指导意见》,意见的下发,标志着我院“三同步、两公开”工作正式启动。
《意见》在证据的公开展示分析上明确了三点:一是所有的证据都要展示,但是要做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二是有争议的证据要重点展示及分析,证据名称、来源、内容、提供证据一方据以证明的主张、各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人民法院采信与否的依据及结论做详细分析;三是无争议的证据也要公开展示,并明确各方当事人无异议。在法律适用的展示评析上,《意见》总结出三种基本模式:一是案件裁判依据的法律条文各方当事人在辩论中无分歧意见的,不要求在法律文书中展示法条全文,仅就法条要旨与事实结合做裁判评析;二是案件裁判依据的法律条文各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法律条文内容需要与案件事实结合详尽评析方能清楚说明裁判理由的,要求对所适用的法律条文全文展示,全面评析;三是案件裁判依据的法律条文繁杂,对各方当事人在辩论中分歧较大和据以确定各方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的法律条文要全文展示、重点评析,对适用的其余条文可只展示条款名称,在裁判文书后增加“附件”,再将适用的所有法律条文全文展示。
《意见》讨论下发后,我院审判人员对裁判文书制作的“两公开”意识明显增强,近期印发的八份裁判文书“讲理说法”质量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