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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利用“雷锋日”开展法制宣传

  发布时间:2009-03-05 16:44:54



山城区法院干警利用雷锋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3月5日是学雷锋日,山城区法院利用这一节日组织法官到红旗街采取摆设展板、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为群众答疑释惑,讲解法律知识。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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