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法院在进行审判管理工作中,通过对各个庭室的态势分析、质效评估和审判质效通报等进行科学的分析、监控、调配,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监控、评估、规范、指导作用,从而有效的使案件公正高效的运转。
一、强化审判制度管理
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统筹兼顾审理各项环节。为优化审判质量效率,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部门联系制度,通过审管办对案件的及时跟踪、有效评估,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同时,根据案件的简易程度健全立审执兼顾工作机制,积极做到统筹兼顾,对于个别超审限案件实行有效的督办制度,对于个别无法执行落实的案件发挥当事人权益,强化执行措施,从而切实体现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
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司法干警和法官必须立足法律知识,发挥综合素质,切实体现司法的公平、公开与公正性。根据要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要求法官和司法干警必须内强素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不断地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以熟知并正确使用各类法律条款,并要求丰富综合素质,以完善自身知识体系,在案件审判工作中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维护法院的司法公正。同时通过采取全方位、多层面、多形式的培训以填充个人法律盲区,强化专业知识,从而切实提高我院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
三、创新创优审判管理,切实实现双赢局面
严格执行评估指标,优化案件审判管理工作。通过近几年对评估指标数据的探索与推行,有效地提高了法院司法能力与公信力,但个别法官仍按旧有审判理念,办案拖沓、敷衍了事现象仍有发生,针对此类问题,法院对各类案件进行系统量化,坚决执行评估指标数据,从宏观把握案件进程,从微观评定案件质量,进而优化法官的司法作风,创新法官办案理念,切实提高我院办案效率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