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一件长达十年的执行积案顺利执结,这是鹤壁市鹤山区法院今年开展执行积案活动来实现的开门红。
1998年汤阴县法院移送鹤山区法院一件执行案件。汤阴县的殷某申请执行鹤壁市姬家山乡施家沟村的杜某拖欠工程款一案标的31000余元。鹤山区法院执行局接案后迅速执行,扣押并评估拍卖了杜某的一辆中巴车,拍卖款9500元由殷海山领取。下余20000余元杜某拒不履行,为此,鹤山区法院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并查封了其住宅。杜某为逃避债务于2002年举家外出,将其住宅私自转让给其本村的另一债权人赵某,从此查无音讯,案件执行陷入僵局。申请人殷某多次赴省、赴市上访要求尽快执行。
2006年,鹤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多管齐下。一是二次发布有奖举报公告,查找杜福林的下落;二是将杜福林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材料移送公安,启动刑事程序;三是与施家沟村村委会党支部领导结合,请求配合解决此案;四是多次到林县、天津找杜的亲戚了解杜福林的下落;五是做购房人赵某的工作,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六是连续三年逢年过节看望杜福林的孤老父亲,到村里了解杜福林的情况。截至2008年,鹤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为此案件往返行程3000余公里,投入大量时间和办案经费。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以执着的诚心感动了施家沟村领导和被执行人杜某的亲友,他们纷纷表示尽快做杜某的思想工作,敦促其履行执行手续,配合法院工作。
今年3月份,杜某的亲友和村干部一起与申请执行人殷某终于坐在一起,在鹤山区法院执行干警的主持调解下,给付了申请执行人殷海山16000元现金,殷某表示放弃其余本息,至此,这起困扰法院十年的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