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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给力畜牧防疫效果良好

  发布时间:2013-03-05 08:35:47


  近日,浚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配合支持畜牧防疫执法工作,效果良好。

  浚县善堂镇东什村养殖户王守军在养猪过程中,先后有一百余头猪死亡。王守军夫妇怀疑某兽医门市部出售假药。在解决索赔和善后工作中,王守军夫妇拒绝对死猪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以此给政府和执法机关施压,要求追究售药人的法律责任并要求挽回自己的损失。浚县畜牧局和善堂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多次给王守军夫妇作工作,并下达了无害化处理行政强制决定书,但王守军夫妇仍拒不听劝告,拒绝无害化处理并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

  2月27日,法院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派出行政庭干警积极介入该案处理。行政庭干警随即与当事人面对面进行法律释明和正确疏导。向当事人讲明:索赔与无害化处理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索赔方面,相关部门会积极提供帮助。无害化处理死猪尸体,是《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的一种行政强制手段,是为了防止出现和传播疫情对不明死因的动物尸体进行强制火化和深埋。如果不强制进行无害化处理,可能导致疫情传播,直接危及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危害严重的,要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通过耐心讲解引导,王守军夫妇表示同意进行无害化处理。为了保证工作及时开展,由法院行政庭、善堂法庭干警和镇政府、畜牧局四十多名同志组成突击工作组,利用午休时间,突击对死猪实施火化深埋。

  经过法院干警几个小时的努力,妥善解决了一起抗拒行政执法的案件,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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