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人民法院专题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三项制度,切实提高审判管理质效。
一是立案审批制度。对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事再审案件、执行案件更进一步完善立案审批记录。立案人员应当在立案当日将立案日期等相关信息准确输入计算机,准确录入案件流程信息不仅是案件流程管理工作中对每个承办人的具体要求,而且是案件质效评估体系中最为基础和关键的环节。
二是查验制度。案件承办阶段,承办人收到案件后,坚持三个查验制度,一查有无立案审批记录,二查案件录入信息是否完整准确,三查内网信息与纸质卷是否一致。如果不符合要求,承办人有权要求立案人补录或者完善信息记录。
三是监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对案件立案审查、立案、送达、开庭、审判、执行、卷宗归档等各个环节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管理。同时,通过规范和监督“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案件和审限跟踪管理工作,提高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