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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

--鹿楼法庭巧办案件获赞誉

  发布时间:2013-01-28 08:56:30


   “真没想到,这件事你们法庭审理的这么好、这么快,不用申请执行,赔偿款就拿到手里!”身患传染疾病且有残疾的老栗(化名)近日来到鹿楼法庭连声感谢该庭的办案干警。

  老栗是一位携带传染病的残疾人,2012年老栗驾驶助残机动代步车行驶至春雷路南段时,与张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相撞事故,造成老栗肋骨受伤及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老栗到医院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近两万元,张某的小型汽车投有交强险,但张某未向老栗支付过医疗费用。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办案人员还了解到受害人老栗家庭状况十分特殊,其与爱人离异,还要负担子女读书费用,尽管政府为其家庭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但作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的老栗已丧失劳动能力,现无论从经济等方面已无能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针对老栗身体及家庭现状,办案人员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其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办案干警的多方工作,使老栗顺利的拿到赔偿款。

  鹤壁市山城法院鹿楼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和农民工劳动报酬、老年人赡养、残疾人人身损害赔偿等社会弱势群体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民事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的社会弱势群体不仅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还有法律的温情。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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