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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法院大河涧法庭立案当天调解一起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案件

  发布时间:2013-01-21 08:31:55


  淇滨法院大河涧法庭深入开展“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清理活动”,时刻谨记活动目的,为进城务工人员合理、合法讨薪提供法律支持。

  1月16日,大河涧法庭受理一起占有物追偿案件,原告睢某是我市鹿祥三区商住楼工地的技术员,他负责的一辆铲车被以前在工地干活工人劫走,遂到法院立案起诉索要铲车。法官了解案件涉及进城务工人员,立即开展调查,通知被告王某到庭了解情况。经了解,王某在工地负责有关钢筋的劳务工作,所有工作结束后工程承包方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工资款,还称其违规操作,要进行罚款。王某先后向多个有关部分反映情况,但都没有得到合理解决,为了得到与工程承包方谈判资本,他强行到工地开走了由睢某负责的铲车,因此产生本案诉讼。

  大河涧法庭法官本着案结事了,为进程务工人员讨回血汗钱的宗旨,放弃中午休息时间,通知工地负责人李某以第三人身份到庭参加诉讼。三方当事人齐聚法庭后,法官首先对欠薪问题进行调解,起先双方矛盾分歧很大,法官就耐心做各方工作。对工地负责人李现堂则以析法说理为主,并向其宣传了法院正在开展的“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向其说明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严重性及后果;对讨薪的王某则以教育批评为主,教育其要以正当合法的方式进行讨薪,不能采取违法过激的手段,违法行为不但不助于讨薪,还会使自己蒙受更大的损失。

  直至下午6点多,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工程承包方在王某还回铲车后,全额支付其工资款11500元,并放弃对其罚款,王某则要承担扣押铲车的相关损失和费用。拿到工资款的王某表示,本来觉得到法院打官司会很难,没想到法官一天就将问题解决,同时自己也受到了教育,今后再遇见问题会以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淇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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