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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法院劳动者权益保障庭立案当天调解两起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案

  发布时间:2013-01-15 08:29:05


    1月10日,鹤壁法院劳动者权益保障庭立案受理两起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案,当天调解结案,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上诉人刘某是浚县卫贤镇刘香菜村农民,2001年11月1日,刘某到被上诉人某矿上班。期间,共签订五份劳动合同,某矿在安排刘某节假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中,未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及带薪年休假报酬。一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判决向市法院劳动者权益保障庭提出上诉。鹤壁法院劳动者权益保障庭法官受理案件后,通过“快审快结绿色通道”,立即与案件当事人取得联系,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立案当天就结案。鹤壁法院劳动者权益保障庭法官通过在办案中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注重在增强亲和力上下功夫,增进与当事人情感上的沟通和交流,获得当事人的认可与信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鹤壁法院劳动者权益保障庭建立“快立快审”机制,为进城务工人员追讨劳动报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并通过试点先行,勤于实践、勤于创新、勤于总结,摸索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把作好涉及进城务工人员案件工作当做是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竭尽全力,把每一件涉及进城务工人员案件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鹤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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