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时空 -> 民商事案件

浚县法院四项举措切实做好《新民事诉讼法》适用工作

  发布时间:2013-01-05 09:13:58


    今年8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了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新民诉法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浚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全院各业务庭室围绕学习培训,专题调研、办理案件和强化宣传四个方面认真做好新民诉法贯彻实施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庭室业务骨干积极参加鹤壁市政法委举办的“鹤壁市法律大讲堂”专家讲座,并进行测试,切实做到全面深刻领会新民诉法的出台背景、立法原意和条文适用情况。

    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新形势下民事审判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研究和筛选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提出措施和办法,为正确适用新民诉法积累有益的经验。

    三是确保案件顺利衔接。为保证新旧法律的有效衔接,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民诉法适用小组,一方面督促当前再审案件的结案工作,加大结案力度。另一方面慎重审查新受理的案件,防止在适用民诉法过程中出现不协调的情形发生。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民诉法实施前的时间,借助新闻单位,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辐射宣传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修改后新民诉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