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淇滨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存福在《淇滨法院信息》第279期《淇滨区法院迅速办结十八起市人大代表关注的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上作出批示:临近年终,又进入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工程款问题多发期,政法各部门和建设、劳动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早介入、早解决。区法院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问题,工作主动,成立专门法庭,为解决和保障农民工利益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要坚持和发扬。
12月17日,原告牛某等18位进城务工人员在淇滨法院法官连续一周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拿到了自己的工资。2011年5月,被告濮阳市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上峪乡南山村国家荒山植树造林工程,随后又将工程分包给刘某具体实施,刘某组织牛朝良等18人到工地挖坑植树。工程完工后,濮阳市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和刘某除支付部分劳务工资外,余款41630元至今未付。牛某等18人多次找被告濮阳市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和刘某催要,二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牛某等18人找到鹤壁市人大代表秦某反映,2012年11月28日,秦某带领牛某等人来我院立案。立案当日,法官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即赶到濮阳市向二被告送达有关应诉手续,同时向二被告释法明理,终于在晚上8时达成了调解协议。为了达到案结事了,法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多次协调工资兑付问题,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工资款41630元终于打到了法院的账户。
拿到工资的18位进城务工人员被我院法官一丝不苟、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深深打动,纷纷表示感谢。同时,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市人大代表秦某听取意见建议,并介绍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相关情况,受到代表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