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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建立“四位一体”廉政监督体系

  发布时间:2009-02-24 08:17:42


    今年以来,淇滨区法院建立了以立案、评审、监察、考核“四位一体”廉政监督体系,确保“五个严禁”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以立案庭为主体,建立以当事人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制作廉政监督卡、案件质量监督(跟踪)卡,由立案庭工作人员随同立案材料向当事人发放,当事人发现审理人员有违反“五个严禁”情形的,可随时向法院反映,也可将卡投放到法院意见箱内,让当事人对整个案件过程进行监督。

    二是以三个评审小组为主体,建立以案件质量为中心的监督机制。通过每期的文书、卷宗、庭审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及时发现案件中的问题,对发现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及时依法予以纠正,对发现有“五个严禁”的,交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体,建立以查处违法审判为中心的监督机制。继续推行“廉政风险保证金”、“不当行为通报制”,严格约束干警行为;实行对发回重审案件当事人回访制,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对发现的案件审理执行过程实存在的法院工作人员违反“五个严禁”的情况,给予严肃处理;成立落实“五个严禁”督察组,对干警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定期对廉政监督卡、案件质量监督(跟踪)卡进行汇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是以政治处为主体,建立以岗位目标考核为中心的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院的法官考评工作意见,将“五个严禁”纳入法官绩效考评机制,作为提拔任用和是否胜任审判岗位的依据之一,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廉政自律性。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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