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干警一行三人驱车三十余里到善堂镇东善堂村原告李志波家中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的妥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1年,原告李志波受被告李赵伟雇佣押车往河北省送货,当车行至河北省武邑县境内时发生交通事故,原告李志波受伤,经鉴定构成三级伤残。后李志波将李赵伟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原告李志波因刚做过手术,行动极为不便、不能到庭参与调解。法庭干警了解到原告的特殊情况,为尽快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让原告早日得到赔偿款,经过与被告及保险公司多次协商后,达成了一致赔偿协议,被告及保险公司提出了初步的调解意见。法庭干警牺牲个人休息时间,连夜到被害人家中,在原告病床前耐心、细致的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调解结束后,原告李志波握住法庭干警的手,留下了激动的眼泪,被告及保险公司对此也表示满意。至此,该案在法庭干警的努力下庭前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