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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2-11-30 09:30:49


    11月15日,在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之际,全省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正式启动,山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以往的案件审理发现拖欠民工工资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在于工程层层转包,导致民工工资被拖欠;劳动监督不够严格,执法力度疲软;民工社会地位处于弱势;劳动市场体系不健全;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差。

    山城区法院总结以往办案经验,提出以下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对策:

    一、加强法律援助,强化司法保护。因拖欠工资引发的民事纠纷,司法机关包括劳动仲裁委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为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设立法律援助热线,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民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当侵犯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诉至法院,法院要实行问责制。对欠薪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涉及困难群众利益的追索劳动报酬案,符合减免缓条件者应依法减免缓缴诉讼费,庭审中要压缩诉讼成本和诉讼周期,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负担。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被执行人,要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律手段上及时有力地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建设单位代偿机制,彻底阻止用工单位克扣拖欠民工工资。

    三、工商部门严格审查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法人资格的审查和年检,对资质不够格,开办资金不足额的,要严格把关不予审批。对发生工资拖欠事件的企业在处理中,工商管理部门要主动介入,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角度发现问题予以协助。

    四、加大舆论宣传和执法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新闻传媒要充分发挥社会喉舌的功能,对恶意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展开新闻调查,果断给予曝光。对顶风作案的人和事要跟踪调查主动出击,将其黑幕公之于众,以强大的舆论导向来促使企业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激励他们通过诚实劳动创造社会财富。

  五、求真务实持久作战,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反弹”回潮。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从体制和制度上堵塞发生问题的漏洞,建立根治拖欠和预防拖欠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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