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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四项措施切实维护“出国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11-29 13:52:45


    近日,浚县法院针对辖区内大量农民工出国务工的实际情况,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为出国务工人员送法宣传活动,深受群众的好评。

    一是推荐中介机构。告知即将出国务工的农民工,只有经过国家商务部批准的具有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的公司,才能对外签订合同并向国外派遣劳务人员,并向要出国务工的人员推荐河南省政府许可的四个资质较高的对外劳务输出中介机构,供农民工选择。

    二是注重普法宣传。干警们有针对性地为出国务工人员讲解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国际条约、协定、关贸总协定规则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等有关内容。从出国务工人员身边的具体问题着手,结合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出国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

    三是讲解维权方式。告知出国务工人员在国外务工期间如遇到纠纷,不应采取过激行为,更不能有违法举动。与雇主发生纠纷,可以根据与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进行交涉,也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或者向我国使领馆、代表机构反映,或者寻求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帮助。

    四是发放必读常识。总结已经发生的涉外务工纠纷的经验教训,将常用的国际通则、惯例以及典型的案例编撰成《出国务工必读常识》,向出国务工的农民工发放,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有效预防类似的纠纷发生。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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