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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屯子法庭坚持“四条法则”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11-23 16:31:57


   全省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屯子法庭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多项措施,积极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进城务工人员一致好评。

  进城务工人员讨薪纠纷是法庭最常见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文化程度低、经济困难、法律知识欠缺,在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工作中,屯子法庭干警根据多年的审判经验总结出了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四条法则”:一是融法、理、情于一体,设身处地体察当事人的疾苦,决不作出与情理不符的判决;二是认真履行“释明”义务,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决不让弱者因为不懂怎么打官司而吃亏;三是深刻理解法律精神,用足用活法律,决不让有理的当事人得不到公正判决;四是快审快结,让当事人得到最快最好的救济,决不让正义晚点。  

  如屯子法庭在受理两起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案件时,法庭干警不仅当场为他们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还及时地详细了解案情,并立即找到了两位包工头做他们的调解工作。干警们参照了同类案件的判决,耐心地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为当事人讲解判决的法律依据和道理。经过干警的耐心讲解,两名包工头当庭与两名进城务工人员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给付了工资,及时地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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