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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屯子法庭三项举措高效审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2-11-22 14:25:12


  在全省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浚县法院屯子法庭总结以往办案经验,制订三项措施,确保高效审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全力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三优先”原则。即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于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做到及时、快捷地办理立案手续,并尽量依法减免诉讼费的收取。对经过调查询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简化审理程序,依法径行裁判。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裁定先予支付进城务工人员工资。

  二是建立大调解制度。法院与劳动部门、工会等建立工作联系和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将司法调解、劳动部门调解、工会调解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形成一个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的大调解机制,最大限度地为进城务工人员追回工资。

    三是加强巡回审判。对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法官到企业进行巡回审判,现场开庭,利用调解和庭审机会,对进城务工人员和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劳动者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劳动法律意识。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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