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浚县法院多措并举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诉前调解意识。由于诉前调解在化解矛盾中具有高效便民、成本较低的独特优势。对于适合运用诉前调解程序更利于化解纠纷的,尤其是涉及群体性、矛盾易激化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将婚姻家庭类、相邻关系类、生命权健康权类和借款合同类案件,以及情况紧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有可能引起予盾激化或通过诉讼途径难以解决的纠纷,尽量进行诉前调解。
二是精心组织诉前调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牢固树立调解是最高质量的审判意识,对每一起案件在立案前了解案情,认真查阅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和询问诉争诉求的实情,耐心地了解案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审判工作的最前线,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阵地前移诉前化解。积极组织开展“一村一警一干”、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活动,每名干警深入基层包村,开展法制宣传,化解基层矛盾。对辖区乡镇、村邀请法院帮助处理的关乎社会稳定、关系民生的案件,随时登门服务、帮助乡镇、村及时化解矛盾,将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是注重诉前调解宣传。充分利用诉讼引导、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形式,加强对诉前调解的宣传,增强当事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认识,加强与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联系,精心选取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且诉前调解效果好的案件,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切实增强诉前调解宣传的社会效果。
今年来,浚县法院诉前调解纠纷36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