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拖欠农民工资及劳务报酬案件,根据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会议精神,山城区人民法院积极采取一切有利措施,组织到位、宣传到位、设施到位、人员到位,用实际行动将活动推向深入。
该院执行局更是高度重视,对此类案件承办责任到人,由专人负责,优先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力度,加大对被执行人涉案财产的查控力度,加快对查控财产的处置程序,防止被执行人利用各种方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给涉案农民工造成损失;按照申请人请求或按照流程及时主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根据情况强化冻结、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恶意拖欠、携款逃匿等行为依法追究规避执行的责任,依法处罚。
此外,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司法便利和救助。一方面简化执行程序,尽量简化涉案标的款的审批发放程序,保障农民工能及时、便捷地领到执行款;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农民工又确有经济困难的,及时给予执行救助,尽量减少农民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