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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处理土地案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淇县法院土地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赢得“满堂彩”

  发布时间:2012-11-12 15:43:40


    今年以来, 淇县人民法院结合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妥善处理土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在维护土地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威的同时,加大协调力度,妥善处理土地非诉执行与企业发展的关系。据统计,该院行政庭共受理土地行政非诉案件15件,其中经做工作和解14件,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要求和解的1 件。受到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招商企业的一致好评。

    理念先行,树立为大局服务观念。淇县法院在处理土地非诉执行案件中体会到,在非诉执行中,既要维护土地管理部门的管理秩序,又要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还必须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土地非诉执行的目的,关键在于纠正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并非通过罚款来“创收”。基于此,他们认为,协助土地管理部门以人性化管理取代武断执法,以说服教育取代滥用处罚权,以警告、责令改正作为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严肃执法与促进发展的“双赢”。

    机制奠基,夯实制度建设基础。该院首先坚持案前和解制度。二是规范执行流程,合议庭成员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形成有机的整体。三是严格强制措施,无论何种强制措施均由合议庭合议,主办人员填写强制措施申请表,报庭长、分管院长审批,杜绝填充式查封裁定书,保持裁判文书的严肃性。

    优化环境,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该院首先广泛宣传土地管 理的必要性,使相对人理解和支持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二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确保土地管理的合法性。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县政府法制办、土地管理部门定期召开土地执法研讨会。四是定期向县委、人大及上级法院汇报土地非诉执行工作情况,赢得领导的理解与支持,为土地非诉执行工作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方法灵活,形式多样促和解。首先注重协调,切实做到保增长、保民生。二是正确对待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瑕疵,引导当事人在执行中和解,避免矛盾激化。三是充分发挥庭审功能,消除双方抵触情绪,便于实现执行和解。四是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领导汇报,取得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以利于案件的顺利执结。五是准确、从严地采取强制措施。六是充分做好宣传工作。

    注重效果,收到多方满意一是切实维护了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管理秩序,为土地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杜绝了同类违法行为的出现。三是营造起了和谐的土地管理气氛。四是统一了土地执法的标准,避免相对人产生攀比情绪。五是促进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六是提高了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赢得了县委、人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用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普遍赞誉,提高了法院的社会公信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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