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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送法官司法为民现真情

  发布时间:2012-11-12 08:34:34





    11月7日早晨,随着热闹的鞭炮声,当事人原东明手握锦旗带着他的儿子走进了山城区法院,他握着康雪萍副院长和民一庭庭长马保军的手说:“我不知道自己怎么表达对你们的感激之情,你们是我们全家的恩人。”来者不是别人,正是通过法院引导走上合法维权之路的原告原东明。

    原东明是山城区园林处家属院的门卫,2009年1月13日凌晨,他在园林处家属院值班时,发现三个人正在盗窃一辆现代牌黑色轿车,他临危不惧,在制止过程中被罪犯用凶器致重伤。民警赶到现场时,该伙人已逃走。因盗贼一直未抓获,原东明为此花费的巨额医药费等损失无人赔偿。在要求园林处解决工伤待遇未果的情况下,经查,此轿车为山城区水利局所有。原东明认为在找不到三名盗窃人时,应由园林处和水利局赔偿他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于是多次找园林处、水利局要求解决问题。2010年原东明因受伤治疗费用而三次赴京上访,并联合多家媒体欲将见义勇为受重伤却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予以曝光。

    山城区法院了解该情况后,及时与原东明、园林处、水利局各方进行沟通并向区委领导作了汇报,引导原东明以水利局为被告提起了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的诉讼,帮助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刚开始办理案件时,原告态度坚决,抵触情绪亦十分激烈,他认为自己做了好事却落得如此下场实属不该。被告认为因原告的见义勇为他们单位的确受益了,可是真正的赔偿人应当是对原告施暴的三名盗窃者,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张合庆院长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高度重视,本着案结事了、彻底化解信访的原则,安排主管副院长和承办法官及时将情况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区委区政府领导专门安排法院、公安、信访、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成立了专案信访工作组研究原东明一案的解决方案。经过法官及信访工作组多次调解和各部门协调,区委、区政府先后为原东明解决了廉租房、低保、工伤赔偿问题,并及时为其申报了见义勇为奖励基金,颁发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还为原东明和其爱人安排了公益性工作岗位,鹤壁市市委书记丁巍也对该案的办理给予高度评价。案结事了后,了解到原东明的孩子转业回来后待业在家,民一庭庭长马保军还帮助原东明的孩子将其介绍到治安大队工作,并鼓励小伙子要通过自学本科等方式提高自己个人素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一个棘手的案件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圆满解决,最终以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案,得到了当事人双方的理解与支持。锦旗上“公正执法、为贫解难”八个大字正是彰显了山城区法院法官司法为民的风范和一心牵挂百姓的作风。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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