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讲评会后,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在第一时间内召开全院中层干部会,学习并传达了会议精神,通过对《2012年1—9全市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评估统计表》认真分析,并结合本院在质效评估方面存在的不足,山城法院找准主攻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力求突破。
一是要在“严”上下功夫,强化立案环节和审限延长的审批。在进一步做好立案审查的同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必须经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三级审批;在审管办负责监控审理期限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审限监管,如遇延长审限及扣除审限的情形,也需经三级审批,通过严格监督,坚决杜绝隐性超期现象的存在。
二是要在“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加大调解工作的力度,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贯穿于审判的各个环节,由业务庭先行调解,若无法达成合意,则由审判监督庭进行二次调解,尽可能的使矛盾得以化解,使争议消弭于无形。
三是要在“质”上下功夫,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除当庭宣判案件外,判决案件一律向庭长、分管院领导汇报,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通过层层把关,力争每案都成为铁案、精品案。并与上诉前评查和判后答疑、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要在“责”上下功夫,明确责任。为达成全院的审判质效评估目标,由该院审管办将各项指标细化到各业务庭,并明确各业务庭的重点考核指标,落实各庭责任,逐月、逐项公布各业务庭审判质效评估院内排名,若存在每月两项单项指标及连续两个月排名靠后的审判庭,将取消其当年评先资格,并向院党组做出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