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法院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督导工作通知的精神,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秸秆禁烧督导防控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浚县法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贺曦为总负责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军为总协调人,其他党组成员为督导领导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分工,严格责任。在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繁重的情况下,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合理安排,从多个部门抽调54名干警和多辆警车,分派到屯子镇的9个村参与秸秆禁烧督导工作,同时,将所辖村庄分包到人,明确责任,确保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值班干警积极配合区、村干部开展秸杆禁烧宣传,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县委、县政府禁烧决定,将秸杆禁烧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增强群众禁烧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加班加点,力保安全。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干警牺牲节假日与亲人团聚和休息的时间,轮流执勤,吃住在村,24小时在岗在位,加强与区、村干部的配合,对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排查隐患,确保所辖村庄不冒烟、不起火,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