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共同生活中,要想对任何事都保持观点一致是不可能的,不发生一点矛盾也是不客观的。有时双方对某些事情总会有不同看法,甚至由此引起争执,出现矛盾。鹤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制定了应该怎样处理夫妻关系,不致于使矛盾激化的“六招”:
一、冷处理:
发生争吵时,双方都要遵循“冷处理”的原则,不要老想占上风,也不能非要对方服从自己的观点。因为在双方心态都不冷静的情况下,一些问题一下子是讲不清楚的。待冷静一段时间,气消了之后再处理,反而容易解决。
二、倾听对方意见、抑制冲动
任何一方都不应只强调自己的道理,而不注意听对方的意见。在阐述自己的意见时,应心平气和地把道理讲清楚,不要太冲动,声音不应太大,有理不在声高,这样才不会被对方认为你是在以势压人。
三、勿揭短、切忌打骂
在争吵中切莫攻击对方的弱点,或揭对方的短处,也不要扩大争论的范围和算旧帐,否则只会使矛盾激化,甚至导致感情破裂。不能以辱骂代替说理,更不能动手,以免造成难以弥补的精神创伤。
四、尽量忍让
若一方正处于身心疲劳或遇到不愉快的事而心情烦燥时,另一方应尽量避免争吵。因为这时对方往往不够理智或心绪上易激动,双方很难沟通。
五、不离家出走、不堵气分居
争吵后,任何一方不应因此离家出走,一去不回,这样会使夫妻关系更加变僵。夫妻发生争吵后,不要就此分房或分床而居,互不理睬。如此双方情绪更不易平静,也不利于夫妻关系的改善。
六、互不记仇、不轻言离婚
争吵过后,不论谁是谁非,都不要以胜利者自居,或产生失败者有失脸面的心理,夫妻争吵是很平常的事。任何一方不要以离婚来威胁对方,这容易造成误会,有时还会弄假成真,酿成自己其实并不愿看到的、不可收拾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