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王某受贿案。
被告人王某在担任河南省某部门庭级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共计104万,美元0.1万,为下属等人大肆开设绿灯,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置人民的利益于不顾,最终使自己落的身败名裂的下场。
根据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案件事实,山城区人民法院对案件非常重视,由主管院长尚风雷亲自开庭审理。尚院长认真审阅卷宗,仔细审核证据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掩卷深思,感慨颇多。俗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作为党和人民培养多年的干部,王某没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反而利用手中的权利,中饱私囊,做了很多有损人民利益的事,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起案件告诫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清正廉洁、警钟长鸣,切莫伸手,明镜高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