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淇县法院建立“四项机制”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领导带案调研机制。针对涉土地行政纠纷、群体性上访等案件,主管院长亲自接访当事人,查看案件相关资料,深入纠纷现场,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症结和案件进展情况。
二是疑难案件会商讨论机制。对于案情复杂、当事人人数多、社会影响力大的行政案件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代表的意见,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三是对口司法建议工作机制。针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情形成可行性书面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四是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预先审查机制。以书面阅卷、座谈会、研讨会、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从程序上和实体上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预先审查,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