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近两年时间,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该试点工作陪审员难请、陪而不审等问题的存在,针对这些问题,鹤山法院调研小组专门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小组成员都参与了讨论,就如何调动人民陪审团成员的积极性,使我们试点这项工作所构想的目标得到真正实现,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要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团成员的待遇,加大人民陪审工作的经费投入。要着力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增加其参加陪审的补助,解决其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是要充分保障其行使权利,增加其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其作用,必须充分赋予其权利,加大其责任意识,并建立一套保障其权利和责任追究的制度,使人民陪审员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是要定期召开座谈会,做到经常沟通和了解。人民陪审团成员分布广,掌握着最基层、最基本的信息,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对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及法院其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是要加大培训力度,适时进行业务交流。不仅对人民陪审团成员进行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培训,而且还应开阔其视野,适时到外地法院进行业务交流,学习其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
五是要适时调整人员,充分调动其陪审积极性。对于因工作调动不便担任、不适合担任的人民陪审团成员、不愿意参加庭审、不尽职责的人民陪审团成员,建议人大常委会进行罢免,把政治合格、热爱法律、愿意为审判事业尽职尽责的人员增补任命为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