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后,为贯彻落实好《条例》,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为审判一线提供优质服务,浚县法院行政科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及早谋划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为了熟练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切实掌握本质内函,行政科通过庭务会、座谈会等形式,原汁原味地对《条例》六章三十五条规定的内容进行了逐条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
二是完善制度。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浚县法院公务接待、车辆管理、机关食堂管理等制度,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是广泛宣传。制定《条例》宣传计划,利用各种会议适时宣传,扩大学习宣传范围,同时利用网络、媒体、横幅、宣传栏、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正面引导。
四是严格执行。《条例》是规范机关事务管理的重要行政法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坚持以《条例》为准绳,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规范化管理,降低运行成本,逐步落实相关条款内容,切实保障机关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