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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多措并举加强车辆管理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9-05 11:02:08


    近年来,鹤壁中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全市法院车辆管理,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加强领导。全市各级法院均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车辆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要求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县区法院和中院各庭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车辆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研究出台《关于开展交通文明行为的实施方案》,为扎实抓好车辆安全管理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完善制度。研究制定《鹤壁法院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补充规定》、《车辆检查通报制度》、《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注重从制度抓起,以制度管人,建立和完善了车辆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对规范全市法院系统车辆安全运行及驾驶员行为准则都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三是强化责任。年初,车辆主管部门与在位司机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6月份,又签订《我为创建做贡献承诺书》,积极提倡“开文明车,礼让行人”;每个月组织驾驶员定期学习一次,集中学习上级关于加强车辆管理的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8月份邀请市交警支队有关同志通过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给驾驶员上了交通安全常识课,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四是加强督查。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车辆违法行驶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专门成立了车辆督查小组,配齐录像、摄像设备,不定期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警车在8小时以外和节假日期间的车辆管理使用情况,随意停车、乱停乱放等现象,私自将公务车辆借给他人驾驶、酒后驾驶等问题进行督查。在加强对本系统警车管理使用的同时,积极发动法院系统广大干警和社会各界对本系统内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通报。

    五是严格追究。要求主管车辆管理的部门对派车、维修、加油等车辆管理的各个环节层层严格把关,平时对驾驶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坚持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以确保车辆全力服务审判工作,确保车辆有效运转,将驾驶员出车补助与车辆安全行驶挂钩。每年都对系统内车辆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治理中发现的和督查中查出的违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决不姑息。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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