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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人民法院“三个三”积极服务全县“三化”协调发展

  发布时间:2012-08-29 08:18:22


    近日,浚县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三化”协调发展的意见》,为服务保障好我县“三化”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牢固树立三种意识。树立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把审判工作放在全县“三化”发展全局中,努力为全县“三化”协调发展创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了解和掌握“三化”协调发展中的困难和需求,更有针对性地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树立能动意识。积极能动司法,完善措施,加大力度,依法解决好“三化”协调发展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二是妥善处理三类案件。妥善处理因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引发的土地流转纠纷,依法维护出租方和承租方合法权益;审慎处理因房屋拆迁补偿、新型社区房产所有权等问题引发的纠纷,依法推进城镇化;认真审理好农民再就业后与企业产生的劳动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建立三项服务机制。联系乡镇制度。通过建立和落实与乡镇的联系制度,党组成员定期与乡镇领导对接,对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及时相互沟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优势,多方位、多角度的化解矛盾,使问题解决在矛盾激化之前。巡回审判点制度。根据浚县“三化”协调发展的趋势和需求,在无派出法庭的乡镇及时设立巡回审判点或成立巡回合议庭,深入辖区就地巡回办案,把纠纷解决在农户家中、田间地头、企业厂矿。干警联系村制度。结合“一村一警一干”、“一村一法官”、法官村长工作机制,通过“主动介入、服务群众、深入基层、强化指导”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实现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村,矛盾不升级。

    截止目前,浚县法院妥善化解土地流转纠纷3件,党组成员与乡镇联系20余次,巡回审判案件57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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