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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分析当前审判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2-08-27 15:26:21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实现新时期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诉讼观念的改变,大量案件涌入法院,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剧,法院在短期内陷入了“案多人少”的尴尬境地,各类新型案件的出现,使得案件审理的难度日益增大。担负着80%以上一审案件审判任务的基层人民法院更是被时代的潮流推向了“风口浪尖”。如何有效地开展审判管理工作,使审判权公正高效运转,更好地服务大局、维护稳定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审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理念认识不到位。现行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侧重于对案卷质量的评查,管理理念停留在治标层面,局限于事务管理,管理方式单一。依赖于法院内部的行政管理体制而运行的审判管理机制,造成审判管理工作的被动,无法充分实现对审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的效果。

    二是制度设计不完善。在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设计上不够完善,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主要表现在:对审判流程中涉及的各业务部门整合度不高,容易出现环节的脱漏现象;流程事务和执行者不能有效对应,容易出现“有事无人管”的现象;没有突出质效管理在审判流程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不能和质效评估体系有效结合起来,发挥督促机制作用。

    三是技术手段不到位。在审判流程管理当中,由于与之配套的电脑软、硬件设备跟不上,个别法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低,许多可以采用信息化管理的事务还在手工操作,重复劳动多,工作效率大打折扣。且因流程中环节多而手工作业易出差错,妨碍了司法效率的提高。

四是管理体系滞后。审判管理工作是一个由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流程管理、绩效管理等内容构成的系统工作。现行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内容,多是以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核等为内容的事后管理,无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实施有效监督,无法实现对审判工作的能动监管,对案件的审理过程无法实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使审判管理工作实际停留在纠错与改错的尴尬境地。

    二、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几点想法

    一是明确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审判管理办公室是有效整合审判管理资源的重要部门,为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强化管理效率,笔者认为审管办应定位为审委会的办事机构。审委会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兼具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在整个审判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审管办明确作为审委会的办事机构,可以协助审委会具体实施审判管理工作,也可保证审判管理更加顺畅,提高管理效能,确保审管办作为整个审判管理体系的中心,上对院长、审判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下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动态跟踪。其工作职责主要应包括:监督案件流程管理、审判绩效管理;审判态势分析、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审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他审判综合管理工作等。

    二是构建统一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流程管理,是在实现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功能相分离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对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庭前准备、先行调解、审限管理、结案、案卷移送等环节进行监督、协调,使审判工作各部分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综合系统管理。以审判过程各阶段的审限管理为核心,对案件进行动态监督,全程掌握,保障审判工作处于良性循环状态,其目的在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诉权,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审判流程管理是对案件审理的不同程序进行安排并跟踪管理以保证案件审理的高效。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诉讼程序的直接管理,比如立案、排期等程序性事务或者变更合议庭、延长审限的审批等等;二是对程序进展情况的监控,比如案件超审限情况的监控与督查等等。案件流程管理贯穿整个审判过程,其侧重点在事前与事中管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是整个审判管理体系的基础和操作平台。因此,科学地确立统一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于构建现代审判管理体制至关重要。

    三是构建科学的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审判管理办公室是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对全院审判工作以及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定工作,建议成立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中心,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审判质量管理的组织体系,把审判、执行过程中的工作纳入案件质量监督的范畴。一是庭审监督。每月至少一次不定期随机选出案件按照排定的开庭日期和地点进行庭审的旁听,监督内容包括程序和实体两方面。二是执行听证监督。对当事人或案外人就执行过程执行主体的变更、超标的查封内容提出的异议,审判管理办公室认为有必要听证的,及时派员参加。三是审、执中抽查监督。根据立案登记随意抽取正在办理的审判、执行案件,对其程序和实体分别进行审查,及时填写“案件质量检查表”,能补正的书面通知限期补正。四是审限跟踪监督。对每一起审执案件的审限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审、执结案,需要延期审理是否依法申请延期。此外,对案件的事后监督检查仍采取常规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并根据差错的性质和分类、审判人员的过失程度及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人的差错责任。另外坚持审判前、中、后动态监控。建议以业务庭为主,开展审判质量自查,并把好三关:一是规范庭审,严禁出现办公室开庭、书面审理、自审自记等违反程序的问题。二是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看是否做到证据认证全面、法理分析透彻、法条引用准确、制作格式规范。三是规范卷宗装订,检查有无错别字、缺项、杂乱的问题。

    四是建立科学的法官考评制度。对法官考评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建立科学的法官考评制度,对于促进法官积极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依靠量化考核这种形式形成规范法官审判、执行行为的压力因素。作为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完全可以在认真适用上级法院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增加适用反映本院审判实际的特殊指标,可以增加开展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调研能力等各种形式的考核,通过考核,以量化的形式反映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并且不断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估总结,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对策,客观合理地评估法官的审判业绩。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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