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鹤山法院以“审判管理提升年”为载体,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审判管理新举措,加强审判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加强审判管理的补充规定》,实行了审限跟踪督办制度,对临审限的案件,提前向承办法官下发审限跟踪督办通知书,截至目前已制发审限跟踪督办通知书五期,取得良好效果,推动审判管理工作持续提升。
依托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审管办及时掌握案件的审理、执行进度。根据案件适用程序类型,对超过审理期限天数2/3的案件,制作并下发审限跟踪督办通知书至相关业务庭和承办法官,督促案件承办法官抓紧时间审理。其中需变更审理程序和法定中止审理程序的案件,要求及时将有关手续交至审管办;需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按规定办理审限延期手续。
审限跟踪督办制度的实行有效地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不断推动审判管理工作持续提升。今年上半年,该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无一起超审限案件,简易程序案件和普通程序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均比上年同期明显缩短,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