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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春节前快速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发布时间:2009-02-01 13:23:34


    元月24日(阴历腊月二十九),经过浚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不懈努力,成功将一起拖欠外地农民工工资案顺利执结。

    被告罗国栋系浚县卫贤镇前草店村人,在山西省承包一工程。原告董保军系淇县西岗乡卧鸾村人。2007年春,原告在被告工地上打工时,被告拖欠原告工资款1508元一直未付。原告2008年2月25日起诉到我院,经小河法庭法官耐心细致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罗国栋于2008年6月30日一次性全部给付原告董保军工资款1508元。

    到期后,被告未按协议履行。2009年1月15日,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时已临近2009年春节,部分农民工急于拿到拖欠工资置办年货。为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回家过一个愉快的春节,浚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任务后立即行动起来,对回家过年的被执行人罗国栋依法强制执行,同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此案仅用了9天时间,就将被执行人拖欠的工资款1508元执结。

    该案的执结实现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我院2009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了一个好头。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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