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保证审判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理念,是全面提升司法水平的有效途径。鹤山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方式,加强审判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四项措施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以组织强化领导。鹤山法院加强对审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实现了职能整合、归口管理。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常务副院长具体抓和院党组定期研究相结合的制度,形成了审判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是以制度规范管理。鹤山法院在多次开会研究,深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审判管理细则》、《审判流程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的补充规定》和《加强立案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以制度的完善,制度的落实来强化审判管理工作,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
三是以培训提高能力。鹤山法院不仅为审判管理工作配备了专职网络技术人员,负责网络管理和维护,还多次邀请中院和紫光公司技术人员对各庭室负责人和内勤进行软件使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干警工作能力,形成了全院注重审判管理工作,自觉提高办案质效格局。
四是以指标量化工作。鹤山法院全面强化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官绩效考核办法,精确掌握结案率、上诉率、调解率、发回改判率、申诉信访率、平均结案期限等各项指标,把案件质量效率管理与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岗位目标考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以指标考核工作质效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