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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刑庭慰问贫困当事人家属

  发布时间:2009-01-22 12:40:27



    为了帮助贫困当事人家属顺利过冬,使贫困当事人家属能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近日,鹤山区法院刑庭干警到鹤壁集乡东头村走访慰问了贫困案件当事人于天有的家属,给他们送去了大米、油等生活用品和干警捐款500元。

    2006年,于天有在用刀将其妻姐砍伤,被依法判处了三年半有期徒刑,现正在新乡监狱服刑。留下了于文静(12岁)、于文莉(10岁)姊妹二人,于文静、于文莉父母离婚,于文静、于文莉的母亲也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于文静、于文莉只好和85岁的老爷爷一块生活,三人生活没有着落,生活极为贫困。

    自从于天有被判刑后,该院刑庭就承担起来两姊妹的生活问题。每到逢年过节就给两姊妹送去了捐款和学习、生活用品,在这三年多来,该院累计给两姊妹送去了款项有7000余元,米、面、油、文具等生活学习用品更是从未间断。在于文静、于文莉家,该院刑庭干警详细询问了她们的学习、生活情况,鼓励她们好好学习,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两姊妹首先对这几年来我院的帮助表示感谢,并决心一定刻苦学习,不辜负法院领导和全体干警的一片厚爱。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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