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鹤山区法院深入贯彻学习最高院“五个严禁”

  发布时间:2009-01-22 09:37:16


    1月20日,鹤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深入贯彻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五个严禁”。

    该院党组强调,全院干警在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过程中,首先要积极鼓励包括案件当事人在内的广大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进行举报,同时还要适时向社会通报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行为的查处情况。其次要在查处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案件时敢于碰硬,不论是谁,只要违反了“五个严禁”规定,就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允许网开一面,绝不允许姑息养奸。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折不扣地将“五个严禁”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