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中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对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此次会议扩大到各审判业务庭、局负责人,政治部、办公室、行装处和审管办的负责人参加。
会议听取了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自挂牌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亟需解决的问题;与会人员对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展开了充分讨论,对如何加强和进一步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决定成立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8月份为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推进月”,对审判管理职能的进一步整合和内网平台的开通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为审判管理办公室充实了2名工作人员。
市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曲海滨强调,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法院必须充分认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是提高案件质效的有效手段;同时,审判管理工作不是哪一个人和哪一个部门的事情,全院每名干警既是审判管理的管理者也是被管理者,只有每名干警参与到审判管理工作中来,积极完成应做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事情,审判管理工作才能顺利推进、有序开展,全院案件质效才能稳步提高。其次要明确任务,搞好配合。在推进审判管理工作中,各部门都有责任和任务,比如在流程管理工作中,立案庭的立案工作、各业务庭长的督促把关工作、各承办人的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其他综合部门的服务审判工作、审管办的流程监控和扎口结案管理工作等,是需要充分发挥层级管理的作用与相互协作的精神,全院上下联动、一体运行,共同将审判管理工作推向深入。第三要明确目标,注重结果。今后我们要逐步实现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要向管理要人力、要质量、要效率,要通过党组从宏观上的管理、审管办从中观上的管理、庭室(局)长从微观上管理,引领全市法院案件质效向“特、精、细”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