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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法院尝试预立案制度便民利民实现当场立案当场结案

  发布时间:2012-07-27 09:17:57


    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大河涧法庭行使法院审判职能过程中,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寻求便民利民的措施,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在认真学习其他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2012年起在民商事审判过程中开始尝试预立案登记制度。7月25日,大河涧法庭通过尝试预立案登记制度,在乡间村舍地头,就地调解一起村民离婚纠纷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关于李某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大河涧法庭接到李某离婚诉状后,并没有直接立案,而是第一时间向李某释明诉前先行调解的特点、优势以及诉讼风险,只做立案预登记。在案件还没有正式进入法院之前,大河涧法庭法官深入被告王某所在村舍,先行介入调解。法官找来村干部和当地德高望重的老人,向离婚双方做调解工作。经过几番深入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离婚,并对孩子抚养问题作了妥善安排。由于双方都想要法院民事调解书,大河涧法庭立即将该案转入正式立案程序,当庭制作调解书,及时将调解书发放到双方当事人手里,使该案做到了“当场立案、当场结案”。

    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拿到法院的调解书后,说道:“没想到法官没立案就开始为我们的事忙活起来了,这么大热天来到我们村里,为我们进行调解,调解好了又当场立案,为我们制作调解书,真是效率高!让我们看到了当今的马锡五!”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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