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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四项措施集中开展曝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活动

  发布时间:2012-07-17 16:35:45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中开展曝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活动”的精神,进一步打击恶意逃债行为,切实维护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鹤壁中院四项措施全面推进集中曝光活动。

    一是认真落实会议精神。6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院会议要求,专题学习宋海平局长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二是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召开基层院执行局长会议,认真核对本辖区的执行案件,对有执行能力而赖账不还、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认真核对信息,确保曝光信息准确。三是强化舆论宣传。采取召开动员会、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活动,营造氛围。2012年7月14日,鹤壁两级法院集中到世纪广场通过展览板块形式对曝光活动进行了大力宣传,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营造了强大声势。四是在新闻媒体上集中曝光。鹤壁中院研究决定,在《鹤壁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我市两级法院正在执行的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必须自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拒不履行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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