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因为琐事发生争执,妻子打电话叫来娘家哥哥进行调解说和,谁料哥哥不仅没有将纠纷平息,反而惹祸上身。
2011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张某独自一人在家中饮酒,其妻对其进行劝阻。张某不听劝阻,与其妻发生争吵,并用啤酒瓶将其妻腿部打伤。其妻自感受到委屈,打电话让娘家哥张某某来劝解,张某某来到后,劝说无效,便将妹妹接回娘家,此举引起被告人张某的强烈不满,隧起杀人报复之意。当晚22时许,张某从家中找到“氧乐果”、“异丙草.莠”等几种农药倒入一个饮料瓶内,翻墙进到张某某家院里,将饮料瓶内的农药倒进张某某家厨房内平时食用的水缸里。后被张某某及时发现未食用,并报案。近日,浚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