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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人民法院邀请中院评查组观摩庭审

  发布时间:2012-07-02 15:49:18





    2012年6月26日上午,鹤壁中院正县级干部肖士广、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处长杜芳、民一庭副庭长祈祎等一行五人到山城区人民法院检查指导该院的庭审评查活动。

    在活动中,山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卢国平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志伟、助理审判员唐磊组成合议庭审理的原告李富强诉被告鹤壁市鑫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路海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审判员谷堃独任审理的鹤壁市安邦电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富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分别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在第一场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在详细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引导双方质证认证,审判长对法言法语充分释明,对庭审中的突发事件处理及时得当,在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庭调解的情况下,经合议庭评议,审判长果断决定休庭进行现场调解,并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审理效果。在第二场庭审中,独任法官言简意赅、语言规范、精炼、准确,展示了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

    庭审结束后,鹤壁中院正县级干部肖士广及评查人员就该院庭审的庭审形象、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点评,并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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