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官论坛 -> 法律实务

当前交通肇事案件增多应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12-06-26 10:43:53


    当前,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数量明显增多,据统计,今年1-6月份浚县法院共受理各类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170件,占民事赔偿类案件的87%,案件受理总数比去年同期上升近50%。

    一、案件的特点

    1.诉讼标的大。今年1-6月份审结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总诉讼标的近300万元,与过去相比标的额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2.受害人较多。过去此类案件受害人较少,一人或二人较为普遍。但现在受害人为二人以上的案件较为常见。

    3.多有保险方。肇事车多为被保险车辆,因此赔偿案件中多涉及到保险公司。

    二、事故的原因

    1.驾驶员的原因。在高速公路境内发生这类事故的数量较多,原因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谨慎性、规范性,如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未按交通法规的规定行车而发生交通事故。

    2.行人的原因。大多数人在交通活动中都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道路口的交通标志和信号灯。但还有少数人存在着过马路时直接横穿、斜穿的不良行为,导致驾驶员无法及时处理而引发交通事故。

    3.道路的原因。某些道路由于本身的设施条件及交通环境的因素,车道比较狭窄,道路上没有设立中央分隔带和路边两侧护拦,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的行驶道不明显,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在宣传教育内容上,要将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宣传违章案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宣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及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性,使之在交通活动中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行为习惯,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视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宣传教育范围上,要做到“五进”,即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无论城镇还是农村,单位还是学校,都要进行宣传教育,范围和人员上做到全覆盖。在宣传教育方式上,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媒介要采用案例报道、公益广告、互联网乃至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高全体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行驶人的交通行为,从根本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加强交通管理,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加强对人的管理, 交通管理部门要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罚交通违章行为,并且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加大对肇事司机的处罚力度,让违章者明明白白,心服口服,达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目的。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联手对全县车辆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对于查处到的“病车”,无牌、套牌、无证车辆,从重处罚,杜绝“问题”车辆上路机会,从源头上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对道路的管理和养护,针对十字路口与岔道路口车辆与行人、车辆与车辆之间交会增多的现象,有关部门可考虑增设减速板、红绿灯、警示牌等设施,清理、拆除有碍行驶视野的房屋、树木;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路况,创造良好的通行环境。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