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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人民法院“四字当头”强效能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2-06-05 10:50:15


    近年来,山城区人民法院坚持以“勤”、“精”、“细”、“优” 四字当头,抓学习、抓业务、抓管理、抓督查和抓服务为突破口,全面整肃警风警纪,强效能、见实效。

    一是“勤”字当头,抓学习正风气。采取集中学习、交流讨论、撰写心得等方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和相关会议精神;建设文化长廊,在全院营造出学习教育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二是“精”字当头,抓业务提能力。以开展多项活动为抓手,多形式开展“创、争、当”活动,让一批中青年干警成为业务骨干。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瑕疵案件及时纠正予以处理。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办理精品案件意识,打造法院工作品牌。

    三是“细”字当头,抓管理强责任。完善以主办法官为主体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按照上级下达的考核新标准,迅速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细化责任内容,考核落实到人,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加强警务用车管理,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严禁开警车办私事等现象。

    四是“优”字当头,抓服务树形象。立足审判职能,主动服务辖区工作大局,树立法院良好社会形象。与社区、村建立联糸点,帮助村民现场化解矛盾纠纷;兼职法制副校长为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帮助创建平安校园;青年干警利用节假日开展志愿者活动,深入社区困难党员、群众家中,帮助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收到了实效。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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