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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采取“四提升”措施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2-05-30 17:23:11


    今年来,为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率,浚县法院采取“四提升”措施,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升人民陪审员的专业陪审作用。浚县法院现有来自社会不同行业的人民陪审员30名,为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业优势,在陪审员参审过程中,坚持在随机抽取的前提下,根据案件的类型、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和行业背景等情况,指定陪审员参审案件,充分借力陪审员的专业特长,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二是提升人民陪审员的能动陪审作用。根据人民陪审员数量超出一线法官数量的实际情况,在审判过程中,浚县法院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主动参与案件的审理,一来缓解法院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民情、晓民意的优势,尤其是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更有利于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实现案结事了目标。

    三是提升人民陪审员的监督陪审作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过程,不仅是公民依法行使权利的过程,也是法院审判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因此,浚县法院注重听取人民陪审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陪审员的监督作用,广纳良言,提升审判质效。

    四是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宣传陪审作用。利用人民陪审员来源广、流动性强、接触人群多的特点,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过程中的宣传作用,进一步深化审判公开,提升司法公信,树立良好外部形象,推动审判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今年来,浚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共98人次,参与调解案件85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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