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力争使每一起交通肇事案件都能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减少法院执行部门的压力,使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合法权利及时得到保护,有效降低涉诉涉法上访率,促进社会稳定,提高司法公信力。
今年上半年,淇滨区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从数量上看,交通肇事案件位居第三位。今年上半年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摩托车、农用车、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没有参加保险的车辆驾驶人员肇事的案件比较多。由于车辆没有参加保险,肇事司机赔偿能力有限,与被害人的赔偿请求数额差距很大,给调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刑庭审判人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反复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转变认识,互相作出让步,争取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刑庭交通肇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仍保持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