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淇滨区法院审结一起家庭团伙合同诈骗案,被告人王某及妻子李某、儿子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6万元罚金。
被告人王某伙同妻子李某及儿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2007年至2009年4月,虚构工程施工项目,以签订合同让当事人缴纳履行合同保证金的方式,多次骗取浙江、北京、河南等地多名被害人财物共计81.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经审理,案情明确,证据确凿,当事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依法作出相应判决。
为了家庭幸福,一家人一起努力赚钱本是好事,但不应急功近利,用非法手段谋取利益,最终却葬送了整个家庭。